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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东营市职工 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和“五小”成果的通知

通 知

各乡镇(街道)总工会、县产业(系统)、县属基层工会、相关企业工会:

为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职工投身技术创新竞赛活动的积极性,鼓励职工创新创业、岗位成才,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东营市总工会研究决定开展东营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和“五小”成果推荐申报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填报。

请各单位于9月16日下班前报县总工会108室,过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5626520,电子邮箱:ljxghscb@163.com。

附件:

《关于推荐申报东营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和“五小”成果的通知》

利津县总工会

2020年9月7日

关于推荐申报东营市职工

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和“五小”成果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属开发区工会工委,市产业(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职工投身技术创新竞赛活动的积极性,鼓励职工创新创业、岗位成才,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经研究决定,开展东营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和“五小”成果推荐申

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在近两年来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中取得的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已整体应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按照《东营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奖奖励暂行办法》(东会发〔2013〕40号),推荐申报的优秀技术创新成果须符合群众性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发明创造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并在本行业产生重要影响,获得发明专利的项目优先;

2.在创新技术、设计和改进工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3.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工具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成效;

4.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取得显著成效;创新操作法,使劳动效率、产品质量显著提高或在节能降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在职业安全与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开展技术创新,起到显著成效;

6.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五小”成果在“五小”竞赛活动中取得的对生产效率、产品质量有较大提升的创新成果;

7.凡涉及商业秘密、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成果,政府投资或企业研发中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攻关取得的成果,以及企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取得的成果,不在推荐评选之列;已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市级及以上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奖的成果不再申报。

三、申报程序

申报东营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奖以各县区总工会、市属开发区工会工委、市产业(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为单位申报。由成果完成者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级工会组织负责初审后推荐。各县区总工会、市属开发区工会工委推荐成果不少于3项,市直各产业和基层工会可推荐1—3项。在推荐的成果中,一线职工和高技能人才的成果比例不低于70%。各县区总工会在推荐申报工作中要征求各县区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意见。

四、奖励办法

根据《东营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奖奖励暂行办法》(东会发〔2013〕40号)规定,东营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奖设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10000元;二等奖5项,每项奖金3000元;三等奖10项,每项奖金1000元。为鼓励职工开展技术创新活动,设“五小”成果专项奖,奖项数量根据上报成果情况确定,每项奖金1000元。对获得一等奖且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程序申报“东

营市五一劳动奖章”。

五、几点要求

1.申报东营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奖,需由申请者、申报单位分别填写《东营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登记表》(一式三份,不改变表格样式,胶装)、《东营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汇总表》,并提交相应申报材料(同时报电子版)。

2.登记表和推荐汇总表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潦草。申报时须提交与成果相关的知识产权、研发报告、评价、转化、应用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3.申报“五小”成果的请在《东营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登记表》和《东营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汇总表》“成果名称”中注明“五小”成果字样。

4.申报东营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奖的项目,应无知识产权争议。两人以上合作完成的项目,第一完成者为项目代表,其余参加者按在项目中的贡献大小依次排列,但最多不超过5人。

5.请各单位于9月21日前报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过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331897,电子邮箱:dysghscb@dy.shandong.cn。

附件:1. 东营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申报材料目录

2. 《东营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登记表》

3. 《东营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汇总表》

东营市总工会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营市科学技术局 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