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公司、部室、车间: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安排部署,为积极应对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对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人员进出等工作的影响,切实杜绝防控隐患,保障企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现对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团提倡广大员工及子女、亲属和项目施工人员若非必要,尽量做到少出县、不出市、不离省、不返乡。
二、对员工出市的要求
(一)当前至春节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员工到市外出差特别是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建议员工不安排个人外出活动。
(二)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出差或因私出市的,由“报备制”调整为“审批制”。具体要求是:
1、员工提前3天填写《当前至春节期间员工外出(返回)人员登记台账》;
2、审批程序:员工填写《登记台账》,逐级由车间及部室主要负责人签字、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然后由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组长签字,每天下午5点前报集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核、组长签字。
3、逐级审批同意后,员工才能外出。未经审批而私自外出的,按违规违纪严肃处理。
三、对人员返回的要求
(一)人员返回来源地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疫情重点地区,即国务院确定的高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低风险地区;第二类是其他低风险地区,即除疫情重点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
(二)市内县外返回人员:进入集团及各公司办公区、生产区、住宅区、生活区的,要提供健康码。由各公司保卫部负责落实。
(三)市外省内返回人员:提前3天报备并提报健康码、近14天行程轨迹。由员工所属部门或业务对接部门负责落实。
(四)省外返回人员:提前3天报备并提报健康码、近14天行程轨迹,同时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1、来自于非“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
(1)集团员工及子女、亲属:居家健康监测3天,然后到县医院进行核酸检测。
(2)外来施工人员、客户单位人员及集团业务对接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2、来自于“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
(1)集团员工及其子女、亲属:自中高风险区返回的,建议不返回,确因特殊情况需返回的,要落实“3+1+7”管控措施,即3次核酸(到达后做第1次,24小时后做第2次,7天后做第3次)、1次血清抗体检测、7 天居家健康监测;自低风险区返回的,落实“双核酸”检测,即:返回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返回后居家健康监测(凤凰制药业务人员3天、其他人员7天),然后到县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正常的解除居家健康监测。
(2)外来施工人员、客户单位业务人员:来自于中高风险区的,不得来集团开展业务;来自于低风险区的,确因工作需要接待的,客户要提供近3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并做好个人防护,集团业务对接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关于居家健康监测期的考勤及检测费用问题:
(1)员工因公出差返回后居家健康监测的,按出勤处理。根据规定在县集中检测点(四方宾馆)进行的核酸检测免费;在县医院检测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2)因私外出后返回居家健康监测的,按事假处理。根据规定在四方宾馆核进行的酸检测免费,在县医院的检测费用由本人承担。
4、员工子女或亲属返回的,由员工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报备并落实相关要求,员工是为直接责任人;项目施工单位人员、业务客户来集团的,由业务对接部门主要负责人安排专人进行报备并落实相关要求,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四、集团“一院两中心”防控要求
1、当前至春节期间,集团影剧院暂停开展集中观看电影活动,其他活动场所正常开放。
2、非集团员工及子女、在集团住宅小区居住的员工亲属不得进入“一院两中心”。
3、符合要求进入“一院两中心”的外地返回人员,属市内返回的要出示健康码、市外省内返回的要出示健康码和近14天行程轨迹、省外返回的要完成核酸检测及居家健康监测。
五、各公司经营业务系统要做好外来人员的防控工作,并落实好集团员工的个人防护措施,保障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六、各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要安排专门联络人负责外出及返回人员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人员信息登记、提报检查核酸报告及行程轨迹、统计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体温数据等工作,确保不漏报、不误报、不瞒报。1月14日上午10:00前,各公司、部门将联络人名单报集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人员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导。
特此通知
集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